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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三人垂钓被困岛屿 消防火速救援脱困

近日,洞口县雪峰街道德巷村发生惊险一幕,因连日暴雨,上游闸坝放水,河水猛涨,三名男子在河中垂钓,等反应过来已无法返回,被困河中央,情况十分危急。洞口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雪峰站2车14人前往现场,并联系社会救援力量配合处置。途中带队干部与报警人联系,了解到水位在持续上升,立即提醒被困人员不要紧张,一定要前往地势高的区域等待救援。到达现场后,经现场侦查,发现现场水流湍急,水位在持续上涨,情况危急。带队干部立即寻找最佳下放橡皮艇位置,并制定救援计划,由一名救援经验丰富、水性较好的消防救援人员协同两名强仁救援队人员在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后,利用橡皮艇“冲锋陷阵”,携带救生衣涉水横渡到被困人员身旁。抵达被困人员所在岛屿后,消防救援人员立即依次有序将被困人员搀扶上船,经过9分钟的紧张救援,3名被困人成功被营救上岸。消防部门提醒:居民在野外钓鱼时切记注意安全,出门前查看天气,合理安排时间,关注河道开闸放水时间,且不要到不熟悉的河道、山洪通道等低洼地带钓鱼,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无法自救时,第一时间报警求救,切忌贸然涉水脱困。

门票4000元,百人同时垂钓?6人因“竞钓标鱼”开设赌场获刑

一处看似普通的钓鱼场,入场费竟高达4000元/人次?实际上,这是王某、陈某某、周某等人以“竞钓标鱼”方式运营的大型赌场。短短一年内,该赌场仅门票收入便高达300万余元,人数最多时,同时有100余名赌客在内“垂钓”。

4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3月12日,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对王某等6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1万元不等。

钓上“标签鱼”最高可兑换2万元现金

2023年10月,警方接到举报称上海市青浦区某垂钓中心内有人聚众赌博。警方立即开展行动,于10月11日中午突击检查,当场查获120余人正以“竞钓标鱼”方式赌博,随后于当日抓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渔场负责人、投资人、网络推广人员等多名犯罪人员,并于2024年1月3日将该案移送至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等六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上述各人均分工明确,各自承担该“标鱼”赌场经营中的不同职责,该赌场的运营推广自线上到线下,管理模式成熟,俨然已成规模化的犯罪团体。

涉案聊天记录——钓鱼场兑换规则到案后,王某等人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坦白了犯罪行为。鱼塘所有者王某表示:“这个垂钓中心是我开的,也是我出资改建成‘标鱼’场的,这一‘标鱼’场内共分为无铅鱼塘和高密度鱼塘两处钓鱼点。”

起初,该鱼塘由王某独自经营,由其本人及招募来的数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鱼塘管理、在鱼友微信群里发福利通知、监督鱼友上鱼情况、给客人送饵料及在鱼友钓上鱼后进行回鱼(即兑换现金)。他也为这一钓鱼场制定了兑换规则:入场费为每10小时4000余元至5小时2580元不等,鱼塘内均为普通淡水鱼,但其中部分身上打上了不同颜色的标签,如果钓上来则根据不同标签会有不同金额的回鱼金额。最贵的紫标鱼钓上一条即可获得2万元现金,而这种可兑换金额最高的鱼在鱼场内被称为“金龙”,其余还有标价不同的“银龙”“蓝精灵”“小白兔”“小黄鸭”等。

鱼友钓上“标鱼”后,边上会有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拍照,负责兑换现金(即回鱼)。

涉案聊天记录——工作人员回复门票价格

招募投资渐成规模,检察官:实际是赌博活动

王某前期通过线下招募方式招揽赌客,又通过微信建群和抖音发布视频等形式,进行招揽、引流工作,后期逐渐交由其妻子费某某负责。

垂钓中心其余工作人员则负责运营其他部分。其中,由张某某、刘某某专职给赌客钓上来的鱼进行审核拍照,并按照规则发放金额。核心工作由以王某为首的四人团伙一手操办。

至2023年8月,王某的垂钓中心客流量变大,运营成本提高,王某竟想到吸纳投资的方式。在接触陈某某、周某两名有投资意向的人员后,当年9月,二人在明知这一行为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投资入股”。截至案发,二人累计向这一赌博场投资数十万元。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中王某等人所利用的方式表面上看似是在经营钓鱼活动,但实际是为开设赌博性质的渔场做掩护。高价门票、垂钓标鱼、兑换现金,以上方式绝非普通休闲娱乐活动,而是带有明显“射幸”性质的赌博活动,因此,检察官认定王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

在对王某等人进行释法说理后,6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作出前述判决。目前,判决结果已生效。